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领导信箱

信件编号 4445 类型 领导信箱 提交日期 2021-02-05
标题 咨询
内容 民政局什么时候上班,离婚是否还有冷静期,想询问一下,麻烦回复下,谢谢!
回复人 民政局 回复日期 2021-02-07
答复内容

      民政局周一到周五(节假日不办公)工作时间:上午8:30-12:00,下午1:30-5:30(夏季:下午2:30-5:30)。

     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五编婚姻家庭第四章 离婚第一千零七十七条: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,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,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。前款规定期限届满三十日内,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;未申请的,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。